我市发布“一报告、一提示”,精准指导消费者维权避坑

发布时间:2022-03-19阅读:586

3月14日,武汉12315年度分析报告新鲜出炉。报告显示全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400余万元,同时分析了市民消费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中直播带货成为网络消费投诉新兴热点,停车收费排在价格投诉首位,服务类投诉举报中教育培训居首等。

据统计,2021年,武汉消费市场稳中向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5%,市民诉求总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全年共接收各类咨询、投诉及举报454723件,同比增长24.5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09.52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548.46万元。

商品类投诉举报前十

烟酒、通讯产品、服装增幅较大

2021年,服务类投诉举报量高于商品类相关量,且同比增幅较大。反映出武汉经济恢复迅速,消费升级激发新活力,服务型消费成为新增长点。

商品类投诉举报量排名前十位的依次为:食品、交通工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通讯产品、计算机产品、烟酒饮料、装修建材和药品。

与去年同期相比,除药品投诉举报量略有下降外,其余九类数量均有所增长,其中烟酒饮料、通讯产品、服装鞋帽等增幅较大,均在30%以上。

服务类投诉举报前十

教育培训、餐饮住宿、文娱体育增幅较大。

服务类投诉举报量排名前十的依次为:教育培训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物业服务、制作保养修理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互联网服务、销售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与去年同期相比,除互联网服务投诉举报量有所下降外,其余九类数量均有所增长,其中教育培训增幅最大,达207.35%,其他增幅较大的分别为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物业服务。

食品类投诉举报

连续两年高居首位。

食品安全与市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2020年开始食品类投诉举报快速增长,连续两年居商品类首位。其中肉及肉制品、烘焙食品、水果、乳制品、禽蛋及其制品五类食品投诉举报较多,占一般食品类投诉举报的54.11%。

反映的问题中,食品质量问题占七成,具体包括销售的食品过期、腐败变质、混有异物、以次充好等。此外,食品标价与售价不符,缺斤少两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汽车投诉举报中

合同纠纷占五成

随着汽车销售量和保有量“双增长”,汽车消费投诉也随之攀升,位居商品类前列。2021年,汽车消费投诉举报中,合同纠纷问题占汽车投诉举报的53.03%,具体包括交付定金或押金不退还,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汽车型号、配置、性能、付款方式等信息与合同内容不相符。

此外,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三包期内,售后无故拖延或拒绝提供保养或维修服务,汽车以次充好,旧车冒充新车,二手车经销商隐瞒事故车,产品有缺陷、安全存隐患,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漏油,新能源汽车充电故障、续航里程“缩水”等。

预付式消费投诉

文娱、培训、美容占八成

2021年,涉及预付式消费投诉举报同比增长83.41%,主要集中在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培训和美容美发洗浴等服务领域,这三类合计占预付式消费投诉举报的80.56%。

反映的问题涉及经营者转让或者擅自关闭经营场所停止经营,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消费,预付款退还困难;不按约定提供服务,合同中含有不公平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收费不明晰,私自增加服务项目等。

价格投诉举报

停车收费居首

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化加快推进,停车场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停车难、停车乱收费等问题增多。2021年,涉及停车收费投诉居价格投诉举报首位,比2020年增长51.99%。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商业停车场、小区停车场未明码标价,收费不透明;未按标价收取停车费或政策优惠价执行不到位,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现象;停车时长与收费系统统计时间不符,费用出入较大而引发争议。

网络消费投诉递增

直播带货投诉增加近两倍

近年来,“互联网+”新消费业态快速崛起,网络消费投诉举报数量也逐年递增。

2021年,网络消费投诉举报同比增长47.64%。其中涉及网络直播投诉举报比去年同期增长194.65%。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广告宣传等方面,具体包括:质量不过关、货不对板、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售后服务不到位,拖延或拒绝发货、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和“三包”义务;虚假宣传,主播对产品宣传描述不实,刻意夸大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未兑现关于优惠、赠品等直播承诺。

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武汉市消费者协会根据2021年全市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整理了2022年3·15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促消费公平。

一、遇到打折促销活动时,要保持理性,按需消费,充分了解活动规则,不要过度贪图便宜,主动拒绝购买来历不明的商品;

二、遇到预付式消费时,一定要谨慎选择商家,理性办卡,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保留好维权证据;

三、电视或网络购物时,不要轻信商家广告,多比较查验,理性购买。尽量选择货到付款、先查验再签收等方式,注意索要凭证,保存好相关信息,用好“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

四、购买汽车时,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要与商家签订详细合同,多了解最新汽车“三包”等规定,在预付定金时也要谨慎;

五、外出旅游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的正规旅行社,警惕低于成本价的旅游项目,拒绝强制购物;

六、装修房屋时,要慎选装修公司,注意低价、全包诱惑,要与商家签订正规装修合同,切忌一次性付全款;

七、面对“盲盒经济”,消费者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过分沉迷,避免成瘾。

武汉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向当地消协组织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