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武汉加大力度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30阅读:808

为贯彻落实《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力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2024年9月27日,武汉市商务局印发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便于各有关单位和企业、社会公众更好的知晓、理解《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6章12条内容。

01

总则

明确了专项资金执行依据、资金来源和执行主体要求。

02

支持对象及条件

明确了资金支持对象,对申报企业信用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了约束。同时明确了不予支持的类型。支持对象:经商务部、湖北省商务厅、武汉市商务局认定的我市中华老字号、湖北老字号、武汉老字号企业(以下简称“我市老字号企业”)或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所列的开设“老字号集合店”、设立老字号销售专区专柜的企业。

03

资金支持标准

1、国货潮品研发、品牌升级硬件投资费用补贴。对我市老字号企业开展国货潮品研发、品牌升级的硬件投资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本文所指的国货潮品研发硬件投资包括为打造国货潮品、原有的老产品改进与换代而购买的硬件设备、设施。品牌升级硬件投资主要指促进品牌形象提升(包括更换统一标识和规范牌匾)方面的实物投入,包括门店升级改造,运用AI、VR等技术打造元宇宙新场景,品质管理与生产规模升级方面的硬件设备、设施的投资。以上均不含人工费及租金费用。2、开设新型门店补贴。对开设在武汉市内的武汉老字号直营旗舰店、体验店(面积200平以上),积极运用AI技术,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突出数字化、智慧化运营的,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在我市市内开设老字号集合店(有不少于5家老字号企业入驻、出售国货潮品,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统一形象设计)的,每新开一家门店支持10万元,单个企业获得补贴最多不超过20万元。3、设立专区专柜补贴。对在我市市内大型商超连锁门店、便利店连锁门店内设立老字号商品销售专柜(长度2米以上,高度在1.8米以上)、专区(占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的,每设一处专区、专柜每年分别给予3万、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获得补贴最多不超过20万元。4、老字号参展补贴。对我市老字号企业赴外地参加展会的,每个标准展位给予2000元展位费补贴。企业参加免收展位费的展会,或已经享受过相关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参展补贴。5、进驻“四站一场”(武汉火车站、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武汉东站,天河机场)补贴。我市老字号企业每新开一家入驻我市“四站一场”的门店,门店开设于检票口以内的支持20万元,检票口以外的支持10万元。对我市老字号企业进驻我市“四站一场”贵宾区、贵宾候车室内并提供相关产品服务的,每家给予10万元补贴。对开设的老字号集合店进驻“四站一场”的,在享受第六条第二类开设老字号集合店单个企业至多获得20万元补贴的基础上,单个企业额外再奖励5万元。6、海外开店补贴。我市老字号企业在全球知名城市开设首店的,每开一家支持10万元。7、新获评老字号补贴。对新获评中华老字号、湖北老字号、武汉老字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04

项目申报、评审及资金拨付流程

根据实施细则及申报指南,各申报企业向属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资金申报,经区级初审、市级复审、结果公示等流程后,资金将按程序拨付至各相关企业。

05

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明确了资金在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内容。提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06

附则

明确《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明确了支持期限,支持范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国货潮品研发、品牌升级硬件投资、开设新型门店、设立专区专柜、参展、海外开店、入驻“四站一场”及新获评各级老字号的武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