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会议 武汉就获全员认可

发布时间:2022-11-13阅读:492

《湿地公约》科技委员会主席揭秘武汉入选“国际湿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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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内瓦当地时间11月10日,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日内瓦分会场上,《湿地公约》秘书处向武汉颁发“国际湿地城市”证书,武汉成为全球43个“国际湿地城市”之一。

    《湿地公约》科技委员会主席、北京林业大学教授雷光春当天在日内瓦接受长江日报记者专访时,揭秘了武汉入选“国际湿地城市”历程,并点赞武汉湿地保护措施和成效。

    雷光春介绍,“国际湿地城市”认证要先由各国政府提名,经联合国旗下国家政府间机构——国际湿地公约组织评估认证,最终才能获评。申报前要满足获评的基本标准,即申报城市行政区域内应当有一处(含以上)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或者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或者国家湿地公园外,还需要做到湿地率在10%以上,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0%。

    “国际湿地城市独立评估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武汉就通过全体成员的认可,有的城市还做了第二轮、第三轮评估。”作为国际湿地城市独立评估委员会成员之一的雷光春介绍,评选“国际湿地城市”,国际湿地城市独立评估委员会需反复讨论、认证。

    他说,对照《湿地公约》标准,独立评估委员会成员对武汉的湿地保护赞不绝口。武汉的沉湖湿地在2013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第二次全国湿地普查数据显示,武汉市湿地面积16.2万公顷,湿地率18.9%,超出基本标准。

    “一个城市没有湿地,它就失去了它的魅力,失去可持续发展基础。”雷光春认为,湿地并不仅是生态系统,还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是城市的生命线。湿地能给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带来生态福祉和社会福祉,也和市民的获得感直接相关。

    “武汉获评‘国际湿地城市’反映了武汉对湿地在城市发展中的中心作用的重视。”雷光春评价说,武汉在江湖联通、湖泊保护条例、海绵城市建设等湿地保护举措上施行有力。武汉将166个湖泊全部纳入了保护,是最具亮点的湿地保护措施之一,在全国乃至全球都可称典范。

    2020年起,武汉市开展了青少年进湿地研学教育活动,每年面向全市百余所中小学招募9至18岁的孩子担任“湿地小卫士”。雷光春认为,武汉能够获评“国际湿地城市”,不仅在于武汉对湿地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方面做出了很重要的贡献,更在于武汉把湿地文化的传承和生态系统的服务纳入了城市发展规划中。

    雷光春表示:“这一次,武汉作为《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的承办城市,向全世界展示了武汉湿地保护的成果,也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