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代表团建议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区域战略
3月初,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湖北代表团提出《关于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建议》。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2015年实施以来,长江中游城市群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省会城市会商机制不断健全,产业协作、污染共治、公共服务共享等取得积极进展。城市群经济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今年2月,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将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总体定位明确为“打造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
代表团认为,作为我国面积最大、中部地区最重要的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在面积、人口、经济总量等方面有明显优势。加快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有利于推动中部地区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有利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全面绿色转型,也有利于更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夯实国家安全战略支撑,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代表团建议,将长江中游城市群(中三角)发展战略提升为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与长三角一起带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国家设立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在国家发改委设立办事机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协作、构建区域统一大市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协同发展。
代表团建议,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协同发展。国家指导长江中游城市群编制产业地图,培育发展一批全国性优势产业集群和世界级产业集群,在重大生产力布局上向长江中游城市群适当倾斜,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代表团还建议,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在绿色发展上先行先试。加大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内布局绿色发展相关示范试点的工作力度。推进洞庭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加快建设“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积极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碳中和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