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喜提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在汉消费惊喜叠满

发布时间:2026-01-26阅读:207

1月23日

商务部官网公示

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

武汉在列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原文如下

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公示

图片截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近期组织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 

联系方式: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  010-85093057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8554524 

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  010-61989832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