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喜提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在汉消费惊喜叠满
1月23日
商务部官网公示
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
武汉在列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原文如下
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公示

图片截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近期组织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
联系方式: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 010-85093057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8554524
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 010-61989832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
2026年1月23日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69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