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列入2021年度全市商务领域企业诚信"红黑名单"的初选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0阅读:917

为贯彻落实全市商务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加强商务领域企业信用管理,打击严重失信行为,根据《湖北省商务领域企业诚信“红黑名单”制度(试行)》的规定,组织各区商务部门依据“红黑名单”认定标准,结合日常行业管理产生或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我局对各区报送的名单进行了审核,拟定了《2021年度全市商务领域企业诚信“红黑名单”初选名单》(见附件),现按照认定程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2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其中,反映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反映者为个人的,应实名签署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

电  话:027-82796695

附件:2021年度全市商务领域企业诚信“红黑名单”初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