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措施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武汉鼓励创新“飞行汽车”应用场景
6月7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据了解,《武汉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分为支持低空经济重大项目落户、支持低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持低空经济标准规范制订、支持设立低空试点航线、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低空经济产业金融支持、支持低空经济人才引育、支持低空经济企业投资技改、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集聚等共9条。
其中,为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措施》提出,对新获批的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低空经济领域科技型企业依托高校院所建立企校联合实验室,支持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名录的企业建立企业研发中心,并给予建设补贴。对自主研制的通用航空器产品(含中型、大型无人机)首次取得国家通用航空器整机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措施》还鼓励企业开展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涵盖“无人机智能起降机巢、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场、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等,都有不同额度的补贴。
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俗称“飞行汽车”,正是眼下低空经济领域的竞逐热点。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实现试点运行;同时加快将eVTOL融入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同时,发展低空经济,技术是支撑、市场是根本。从蓄势待发到振翅腾飞,必须依靠市场,这离不开丰富的城市场景,就必须设置低空物流试点航线。《措施》提出,支持设立低空试点航线。对在武汉开通低空物流配送试点航线(起终点至少有1个在武汉市内)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对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使用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常态化运营(年度执行不少于1000架次)的航线,每条新开航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等。长江日报记者注意到,低空物流配送、无人驾驶航空器常态化运营、通航短途运输等航线被鼓励。这让我们对武汉拓展低空物流领域应用尤其是推进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快递、即时配送等物流配送服务领域的试点和应用,以及通用航空企业发展城际飞行、空中通勤、公商务出行等场景,有了极大的想象空间。
《措施》还提出,对新落户的经营范围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及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研发制造、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与商业运营等领域的低空经济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且落户第二年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