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3-04-16阅读:483

亮剑“微腐败” 注入“廉动力”

我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4月15日,2023年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在省农业农村厅召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安排部署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坚持将专项整治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政务办分别对系统内部开展专项整治进行具体部署。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越是任务艰巨越是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当前,乡村振兴领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作风突出问题,甚至还有一些“蝇贪”“蚁腐”现象,严重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

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四个重点。一是落实帮扶政策措施不实,返贫摸排搞形式、走过场,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应消不消”等问题;二是项目谋划论证不足、盲目决策,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管护不力,以及项目分红不发、滞发等问题;三是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四是在政务服务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省委农办牵头统筹,发改、教育、卫生健康、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民政、财政、人社、乡村振兴、审计、政务管理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整治重点内容抓好工作落实。

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重点纠治10类突出问题。农村集体资源发包方面,主要是违规发包,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低价和超过承包期限发包,低价拍卖资源,承包费长期不兑现、不足额入账等问题。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主要是违规立项、违规举债筹集资金,违规确定施工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项目主管部门违规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村级组织违规支付、套取项目资金、资产不入账等问题。这项治理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公安、民政、司法、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水利、文旅、审计、体育、乡村振兴、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

我省还将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施,将持续至今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