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关于公布湖北省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告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有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经信办企业﹝2022﹞17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州经信部门初核和公示等程序,确定2023年度“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武汉明源动力软件有限公司等2011家企业“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获得“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要继续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争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我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各地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加快建立市州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培育工作方案,形成与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有机衔接的梯度培育体系。
四、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3年,每次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陆培育平台进行自评,经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公示后(需实地核实)报省经信厅备案,省经信厅公告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特此通告。
附件:湖北省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具体详情请关注湖北省经信厅官方网站:https://jxt.hubei.gov.cn/fbjd/zc/qtzdgkwj/gwfb/202302/t20230225_45620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