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阅读:487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

关于湖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3年1月16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芳震

大会主席团: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湖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湖北省2022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对2022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一年来,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和疫情持续反复等超预期因素,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各项决议,全省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民生底线兜牢兜实,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同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稳增长的基础支撑还不牢固,部分市县经济运行压力较大,经济金融领域还存在一些风险,民生领域还有短板等。

二、2023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总体可行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主要目标和任务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措施总体可行。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关于湖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做好2023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各项工作意义重大。综合研判国内外发展形势和国家宏观政策导向,我省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疫情防控阶段、新的政策窗口期、新的基础条件。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奋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推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成势见效。千方百计恢复和扩大消费,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提振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旅体育等传统消费,大力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等大宗消费,有效释放养老、育幼、教育等服务消费需求。精准扩大有效投资,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使用效益,围绕交通、能源、新基建、产业等重点领域,谋划推进一批重大项目。积极推进外贸保稳提质,大力培育引进外贸龙头企业,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帮扶实体经济,直达快享落实好系列惠企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

(二)坚持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科技自立自强,更大力度推进解决“卡脖子”及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加快建设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区域的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着力推动“三高地、两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51020”现代产业集群,推动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五大优势产业突破性发展。积极抢占数字经济新赛道,适度超前布局数字新基建,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推进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着力壮大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强功能和生活性服务业上台阶。

(三)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多极支撑新局面。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加强流域、市域、县域之间协同协作。加快发展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化生产力布局,增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加快形成长江中游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合作。深入实施强县工程,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壮大县域主导产业,因地制宜推动县域产业向县城聚集、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发展体系,以“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激发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谋划推进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形成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政策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创新链关键环节、产业链核心节点和价值链高端领域集中,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枢纽,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造高质量韧性强的供应链平台,建设高效率低成本的现代交通物流体系;依托湖北自贸区推进更高层次制度型开放,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提升各类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五)坚决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平稳有序衔接,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发展教育、健康、养老、托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完善医疗、住房等民生保障,健全普惠均等社会福利体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好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综治维稳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等领域安全风险,确保江河安澜、社会安宁、人民安康。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