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营经济政策20条
武汉立足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创新难、融资难、引才难、准入难等问题制定出台《武汉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也被称为“民营经济政策20条”
支持创新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抢抓时代机遇走新赛道、打创新牌
首次提出着力发展我市“根企业”理念,逐步提高全市民营经济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
明确支持民营企业“担纲”创新,逐年提升科技研发、工业发展、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民营企业的比例,逐步达到70%左右
推动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开展服务,将服务中小民营企业数量、频次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实施市级“科技副总”计划,每年服务200家以上中小民营企业
帮助引才聚才
树立“人才企业说了算”的理念,紧盯民营企业发展所需引进人才,营造“近悦远来”的蓬勃人才生态
创新提出人才评价“不问出身问企业”,对民营企业研发人才薪酬达到“武汉英才”计划标准的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聚焦企业需求建设人才服务数字化平台,落实人才服务“关键小事”,发挥市场化引才作用。对帮助民营企业引才成效突出的专业服务机构给予奖励
出台青年人才创业政策,对博士后、博士、硕士分别给予3年、2年、1年房租免缴,对大学生给予租金7折优惠,对外地来汉毕业生提供最长15天免费住宿,明确各区统筹空间载体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
畅通融资渠道
全面打通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通道
开展3项试点即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两项试点”和科技企业并购贷款国家首批试点工作
支持国资基金和民营企业联合成立CVC(风险投资基金)、并购基金最高按企业出资额1∶1出资
发展耐心资本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政府引导基金在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达50%
出台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梯次培育主体
牢固树立“十年磨一剑”“久久为功”的理念和定力,埋头苦干实干持续浇灌培育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群星方阵”“满园繁花”
提出选好创新创业种苗支持创业者、好项目落地成为“根企业”的源头活水
制定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种苗工程”计划,靶向支持幼苗层“陪跑”、青苗层“合伙”、壮苗层“出穗”,培育未来10年武汉高质量发展的新领军企业
扶持开拓市场
以开放胸怀做到城市发展面向民营企业全域全时开放
提出政府项目采取多领域、专业化招标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政府采购,加大对“四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首轮次)等民营企业创新产品支持力度,每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线下举办100场以上活动
推动数字化转型、产业链融通、人工智能等领域应用场景向民营企业开放
支持民营企业融入“两重”、“两新”、未来产业先导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协调,推动民营企业与央企国企创新合作
优化发展环境
构建“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亲清关系,打造“新汉商”城市名片
提出大力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联审快享”,推动市级财政资金覆盖率达到100%,区级财政资金覆盖率逐年提高
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推行“武汉企业护商码”
面向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试点开展沙盒监管
建设新型企业家队伍,构建“江城群星”企业家培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