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度元宵节,第四批“惠购湖北”零售餐饮消费券等你来领!

发布时间:2025-02-12阅读:212

为深入推进“年在荆楚 巳巳如意”新春消费季活动,进一步丰富消费供给,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让全省人民和外地游客度过一个温馨愉悦、阖家团圆的元宵佳节,第四批“惠购湖北”零售餐饮消费券于元宵节(212日)当天发放。

抢券入口

①进入并关注武汉商务微信公众号。
②在首页下方对话框输入“惠购湖北”,即可获知领券方式。

一、发放时间:2025年2月12日10:30开始发放,有效期为7个自然日,即截至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24:00。

二、发放平台:第四批消费券发放平台为支付宝、云闪付、美团,发放线下零售和餐饮两种类型消费券。

三、其他领券规则、核销规则不变。

(一)面值和核销门槛。零售券:消费满200元减50元;消费满400元减100元,消费满600元减150元。餐饮券:消费满100元减25元;消费满200元减50元,消费满400元减100元。

(二)领券规则。1.领取方法:活动期间,在鄂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手机支付宝、云闪付、美团APP,搜索关键字“惠购湖北”即可进入领券页面,抢领本市州消费券。2.领券张数: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只能抢领其中一个券种的一种面额消费券,即一个平台只能领取一张消费券。

(三)用券规则。1.可叠加优惠。2025年“惠购湖北”零售餐饮消费券可与服务平台及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叠加放大此次消费券活动优惠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共同拉动消费的杠杆作用。2.按比例退款。消费券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本批次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专门账户。3.退款不退券。发生退货退款情况后,已使用的消费券视同已使用一次核销资格,退款后也不再返回已使用的消费券。

四、特别提醒

(一)一个商家限适用一种类型消费券。具有多种经营类别和资质,且有多个经营类别和资质符合行业类别范围的企业,按其在各服务平台备注的行业类别仅适用某一类型的消费券。

(二)消费券不得用于购买香烟、加注成品油。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三)消费券既可以用于单件商品的付款,也可以用于多件商品(所有商品均须在消费券的可用商品范围内)合并下单使用。消费者不能拆单使用,一笔消费仅能核销一张消费券。

(四)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五)为保障顺利领券,请提前将APP升级至最新版本。

(六)活动商户需承诺接受商务、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和审计公司关于消费真实性审查、抽查,提供发票、店内视频监控等资料。

(七)近三年来我省消费券活动期间存在违规记录的商户,或经公安部门调查存在违法套利消费券行为商户,禁止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

(八)省级相关部门与各发券平台联手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商户如存在不遵守活动规则,或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甚至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影响和危害消费券正常发放、使用环境,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商户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资格,相关部门将予以查处,情况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且后续不得参与类似政府消费券或补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