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4条政策举措推动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等6方面提出24条政策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意见对于我国稳定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引资质量、优化外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 提高引资质量 保障外资经营环境
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等6方面提出24条政策措施。
其中,在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方面,意见提出,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拓宽吸引外资渠道,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
在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方面,意见明确,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当前全球出现了保护主义倾向,并从贸易向投资领域拓展。在这样的时点出台更大力度的综合性稳外资政策,对于进一步稳定外商投资信心非常重要。”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说,我国作为外商投资最重要的目的地之一,对外资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同时也有决心保障外资企业的利益。
“意见提出的支持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等政策举措,有助于推动我国引资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说,在全球投资贸易放缓的背景下,意见的发布对于提升全球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全球资本流动具有重要意义。
■ 推动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
意见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方面着墨较多。业内人士指出,意见的印发对于我国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稳妥增加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网络出版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地区。
“目前我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已经形成了‘1+10’的格局,试点地区承担着试压试水的目标任务。而增值电信业务是一个相对敏感的领域,需要完备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郑伟说,意见提出在试点地区推进增值电信业务开放,是我国开放的有益尝试。
“意见对电信、金融、生物医药等领域进一步开放都作出了部署,旨在推动高技术领域引进外资,有利于推动我国引资质量的提高。”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聂平香说。
■ 一批新政策举措稳外资
在1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动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扩大外资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限制。
——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
着力保障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
引导各地立足产业基础、发挥特色优势,有序承接、错位发展,鼓励地方建立健全区域对接合作机制,深化和拓展“链式”转移等转移合作模式,实现东中西同频共振、良性互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负责人姚珺
近期,商务部升级建立了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进一步拓展收集问题、听取意见的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关切。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出台,鼓励外资企业和外国专家参与团体标准制定。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负责人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