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缔造美丽宜居的幸福流域
宜昌通过“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行动,使长江干流、主要支流的湿地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市民宜居环境持续改善。 (刘曙松 摄)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湖北正牢牢把握人民生活幸福这个“国之大者”,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护美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走好生态高颜值、生产高价值、生活高品质的发展路子。
在鄂全国人大代表、住鄂全国政协委员纷纷表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深入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把握好“底线”“流域”“综合”“治理”四个关键词,牢牢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个内在要求,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湖北省委会副主委、长江水利委员会副总工程师黄艳——
让长江更加安澜、绿色、美丽、和谐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统一来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
过去1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立、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初步形成、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逐步构建、流域综合管理体系不断加强,长江更加安澜、绿色、美丽、和谐。
近年来,湖北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保护法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取得显著成效。
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在长江流域率先制定《湖北省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开展57个重点水域水质提升攻坚;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长江干流湖北段、丹江口水库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全面实行十年禁渔,实现长江、汉江、清江湖北段全面禁捕,3.2万名渔民全部转产安置,中华鲟、江豚等重要物种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系统开展生态修复,腾退长江岸线149.8公里,岸线生态复绿面积856万平方米;产业绿色转型不断优化,累计完成443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有效破解“化工围江”。
今年出台的《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开启了以流域综合治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先河,充分体现了千湖之省的政治担当。
为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成效,我们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确保人口规模、经济结构、产业布局与流域水资源格局相适应,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长江、汉江、清江为基础,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为重要节点,统筹国家水网和省级水网建设;高标准补齐城镇排涝短板,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城乡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依托湖北省“百河千湖”水系脉络,系统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加强洪湖、长湖、梁子湖等重点大型湖泊湿地水环境系统治理、生态修复等工作和关键技术研发,持续推进湖泊生态复苏。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晓艳——
以微生物技术助力描绘和美乡村新画卷
(陈迹 摄)
近年来,我省坚持农业绿色发展理念,突出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应用,全面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提高病虫害综合防治水平和防治效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在农业生产领域,农药是必不可少的稳产增收手段。如果把化学农药比作防治病虫害的“西药”,生物农药就是“中药”。生物农药可利用生物活体或其代谢产物对农业有害生物进行杀灭或抑制,并且调节土壤生态平衡,增加作物的“抗病性”,具有安全、无残留、环境友好等优点,对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在生物农药领域中,微生物源农药应用非常广泛。湖北省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抢抓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机遇,聚焦生物农药新品种创制与工程化开发、作物健康栽培全程生物解决方案、立体种养高值化微生物循环农业等重点方向开展重大产业化共性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着力打造高品质、低投入、高产出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效循环生态农业模式,从源头助力农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环境保护。
眼下,该中心正围绕农业领域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开展生物农药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攻关。近年来,该中心运用微生物组群技术,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废固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水环境生态修复等课题的协作攻关,依托绿色种养技术先后与鹤峰骑龙茶叶有限公司、荆州市丰泽园农业有限公司、阳新县牧哥田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示范基地,带动农户共同发展。
《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以流域综合治理明确并守住安全底线。实现农药的低害化、无害化,则是从源头治理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方面。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岗位,加强研发创新,力争在生物农药领域形成更多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生态环保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童金南——
推动全流域一体化保护母亲河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域覆盖11个省、市、自治区,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湖北地处长江之“腰”,是长江干流流经里程最长的省份。
长江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着眼于全流域的一体化保护,坚持系统、整体思维,既需要司法、行政、科技等多手段共同发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各地人民法院不遗余力地完善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司法政策,流域内法院司法协作“串珠成链”,携手保护母亲河。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三级法院初步建成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并先后与湖南、河南、陕西、江西、重庆等地法院签署环洞庭湖、环丹江口水库、长江中游城市群审判工作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
去年11月,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武汉成功举办。论坛形成的《长江司法保护武汉共识》,提出探索构建长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机制,通过审理长江保护相关案件,大力促进长江流域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同步提升。
今年3月1日,是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两周年,长江十年禁渔进入第三年,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要调动人民群众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今年,我提了一个设立“长江日”提案,在这一天集中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种“仪式感”传递长江大保护理念,增强群众保护长江意识,推动全民参与保护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