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

发布时间:2022-12-23阅读:507

12月2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自10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起草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凝聚集体智慧、广泛征求意见、注重对标对表。工作报告稿将根据此次会议审议意见,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提交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名单和有关文件。大会将于2023年1月初召开,会议议程草案包括: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等。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通过有关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良文、陈新垓,秘书长许甫林出席会议。

副市长党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以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