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哄抬涉疫物资价格行为

发布时间:2022-12-10阅读:471

近期,针对连花清瘟、核酸抗原检测试剂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武汉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摸排核查有关问题线索,目前已立案查处哄抬价格案件9件。相关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如下:

汉阳区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22年11月以来,连花清瘟颗粒(6克*10袋)采购价格为23.5元/盒—32元/盒,销售价格由11月1日的30.5元/盒上涨至12月5日的99元/盒。

某大药房江岸区万家汇店、江汉区北湖正街店,2022年12月6日销售的抗原检测试剂盒采购价格为2.3元,销售价格为8.5元。

江岸区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七店,24粒装连花清瘟胶囊平时销售价格为20元/盒,查处时销售价格为40元/盒;新康泰克10粒装平时销售价格为15元左右/盒,查处时销售价格为30元/盒。

硚口区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天顺店,2022年12月4日以来,24粒装连花清瘟胶囊采购价格为8.74元/盒—16.49元/盒,销售价格由14元/盒上涨至28.5元/盒。

蔡甸区某大药房,12粒装连花清瘟胶囊采购价格为17.17元/盒—27.17元/盒,销售价格由22.8元/盒上涨至46元/盒;蔡甸区某大药房,36粒装连花清瘟胶囊采购价格为15.5元/盒,销售价格由26元/盒上涨至39.5元/盒。

东湖高新区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上销售的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在成本无变化的基础上,分两次提高销售价格为50元/盒、100元/盒;东湖高新区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光谷店销售的核酸抗原检测试剂盒(25人份),销售价格为270元/盒,远高于市场平均价。

上述药品经营企业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已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对于上述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决不姑息。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盒等涉疫物资价格走势,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