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整改强力推进 湖北21项整改任务基本完成
9月8日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获悉,湖北强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截至8月31日,应在9月30日前向中央交账的22项整改任务中,1项完成整改且通过省级验收,20项已基本完成整改待省级验收。
据悉,自4月20日全省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动员会召开以来,各市州、相关省直部门真抓实干、克难奋进,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全局性问题整改取得重大成效: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省经信厅等相关部门和市州共同发力,上半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首次超六成;“两高”项目规范上马,省发改委等部门对“两高”项目动态管理,“十四五”期间拟投产达产的“两高”项目由60个减少到50个;沿江化工提档升级,全省已累计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443家;垃圾处理转型迅速,全省已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29座,水泥窑协同处置厂17座,垃圾处理焚烧占比达到70%。
紧盯中央督察组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湖北较真碰硬、重拳出击,重难点问题整改成效明显。襄阳市累计投入20亿元,高标准整改信访反映的鱼梁洲生态破坏问题;宜昌市迅即整改,完成“花香水岸康养项目”复垦复绿;鄂州市督导鄂城钢铁公司投资36亿元,实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孝感市黄麦岭公司投资8000余万元,实施15项整治工程;黄石市针对“‘两高’项目控制不严”典型案例,削减能源消费近30万吨标准煤;咸宁市和神农架林区克服重重阻力,关停拆除自然保护区内的14座小水电站。
我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依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市州沿江化工企业的整改任务很重,如荆州还有13家沿江化工企业未完成“关改搬转”;“三磷”治理有待深化,部分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展不快,各市州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升不平衡,少数磷石膏尾矿库依然存在环境安全风险;城市污水和垃圾治理存在短板,多数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有待提升;部分湖泊保护和水质提升效果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