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持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牢牢兜住民生保障的底线

发布时间:2022-06-16阅读:478

我省持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

“我的低保金每月586元,真是雪中送炭!”6月7日,在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余岗村,胡宝才对电话回访的开发区社会事务部工作人员田彬说。

胡宝才的家在黄冈市黄州区赤壁街道惠民社区,因病导致全身瘫痪后,无人照料且没有经济来源,被姐姐接到武汉生活。今年初,他的姐姐得知低保可以“全省通办”,就委托妹妹回黄冈为胡宝才申请低保。黄州区民政局向新洲区民政局发出协查函。田彬和同事详细了解胡宝才的生活状况,填写了入户调查表,并反馈给黄州区民政局。黄州区民政局将胡宝才纳入低保范围。

近年来,我省持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2021年,我省共支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资金109.8亿元,相比2017年增加支出14.5亿元,增幅为15.2%。目前,我省平均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达到669元/人·月、5743元/人·年、10812元/人·年,比2017年分别增长20.5%、23.6%、26.2%。(李光正、曾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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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兜尽兜” 牢牢兜住民生保障的底线

黄石市爱心满园义工协会在黄石市儿童福利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图为义工为孩子们表演口琴独奏。

武汉市社会福利院,老人与智能机器人互动,听机器人唱戏。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要针对特困人员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强化临时救助,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3月6日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大家发言后发表重要讲话

5月26日,省委“喜迎党代会 荆楚谱新篇”系列新闻发布会第7场在汉举行。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昌宏介绍了民政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情况。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省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书写出一张幸福的民生答卷。

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保障基本民生,托住底线最为重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等政策的托底功能,兜住民生保障的底线,守好社会和谐稳定的红线。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夯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板”。全省122.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兜尽兜”。2017年开始,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均高于国家扶贫线。

帮助困难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后,及时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汇聚220多万条各类低收入人口信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出台《湖北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各类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办法,形成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全省近200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年均超过30万人次得到临时性生活救助。黄石市开展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核确认救助对象试点被民政部评为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在新冠肺炎疫情“湖北保卫战”中,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出台专项帮扶措施,较好地保障了全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

持续加强孤儿等困境儿童保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1134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比照孤儿保障标准,全部纳入国家保障范围。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全省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配备全覆盖,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省38.9万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了关爱保护措施。

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体系。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分别惠及142.2万人和11.29万人。全面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以及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分别惠及50.4万人和72.5万人,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

强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服务保障,实现县级以上救助管理站全覆盖,累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41.2万人次。

持续提升基本民生服务质量

6月1日至2日,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刘辉和3名同事到公安县,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在该县埠河镇代市村,一行人与村干部、村民代表、爱心企业家座谈,了解群众养老需求,并冒雨为该村计划建设的日间照料中心选址。

基本民生保障,服务是最基础的环节,是落实好民生政策的“最后一米”。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基本民生服务问题,持续改进民生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民生服务需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持续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特困供养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等创新试点,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短板,全省初步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武汉市“虚实互通、家院互融、探索‘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咸宁市“四种模式‘破解农村养老难题’”获选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增强,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全面建立“一站式”便民站,普遍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办理、代办等服务,市场化便利民服务更加便捷。

持续推进婚姻、殡葬服务移风易俗改革。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倡导文明向上的婚姻家庭文化。推进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推进殡葬改革、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5%。全省建成县级以上公益性公墓30个、乡镇和农村公益性公墓2560个,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积聚多方民生保障力量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汇聚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强大合力。

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面依法制定或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村(居)务公开更加规范,村级民主监督更加有力,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宜都市“村规民约为农村社区治理添活力”入选2021年度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建立健全了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居民小区共治合力进一步增强。全面建立了城市社区工作者“四岗十八级”职业体系,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持续深化,激发了服务保障民生活力。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的“五社联动”机制建设逐步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培养壮大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养老、未成年人保护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益事业。目前,全省5.65万家社区社会组织分布在城乡社区,成为一支服务社区居民的重要力量。

发展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全省已有慈善组织298家,慈善规模逐步扩大,慈善项目有序实施,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成为民生保障的有力补充。

建好社会工作平台,发挥其服务民生的专业优势。全省585家社工机构、5万多名社工人才立足街镇、深入村居,为群众提供专业服务;981万注册志愿者结合实际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增强了基层民生保障力量。

数说

湖北民政

2017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

2021年全省共支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资金109.8亿元,相比2017年增加支出14.5亿元,增幅为15.2%

全省平均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达到669元/人·月、5743元/人·年、10812元/人·年,比2017年分别增长20.5%、23.6%、26.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达到 7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达到100 元/人·月,补贴标准中部领先

全省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平均养育标准分别达到2129元/月和1325元/月,保障标准位居全国前列,比2017年分别增长112.9%和120.8%

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968家,养老床位总数46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6%;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7.5%和67.5%

全省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74.4%

全省登记社会组织31536家,比2017年增长16.6%。7280个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扶贫项目超过8800个,投入各类资金25.48亿多元,累计受益贫困人口424万人。2021年,7个社会组织获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武汉市成功申报2021年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单位;黄石、荆州、宜昌、咸宁、黄冈、襄阳、荆门、孝感等地市先后入选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试点城市。(李光正 整理)

专家点评

绘就民生幸福温暖底色

为政之道,民生为要。持续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从高质量完成“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一批”任务,到持续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提标增效举措,到持续提高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再到持续改进养老、婚姻、殡葬等基本民生服务方式和提升其服务质量,一件件民生实事深入人心,一个个惠民举措落地生根,不仅体现省委、省政府对民生问题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而且引领全省基本民生保障迈入新阶段,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奋进新征程,需要牢固树立共建共享理念,全面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可持续发展,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 覃国慈

典型案例

主动发现 综合救助

“武昌试点经验”全省推广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东亭社区9岁的小龙(化名)从内向、不爱说话变得阳光开朗了。这要从他家受到街道综合救助说起。

小龙的父母都是听力残疾一级,收入低,但从未提出任何救助申请。2020年12月16日,武昌区城市困难群众帮扶解困系统线上发出预警信息——小龙家的线上困难模型评估分值13分,可能需要救助帮扶。街道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入户核查。

根据核查情况,街道综合救助研判小组提出意见:小龙家符合低保救助和助残帮扶条件,因父母是聋哑人,在关照孩子生活和学习上存在障碍,需要社工介入,提供学业辅导和心理慰藉。社区迅速协助小龙家申请相关救助政策。目前,他家享受低保金2730元/月,水电补贴10.3元/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元/月/人,手机信息补贴50元/月/人。同时,社区和社工经常上门探访,送去生活物资和关心问候。2021年11月,水果湖街道社工在东亭社区组织“向阳花儿开 我的自信我做主”儿童心理主题活动,帮助小龙提升自信心。

武昌区低保中心主任王群介绍,自2020年10月开展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工作以来,该区5.81万户11.02万人纳入线上信息监测预警、线下走访探视范围,主动发现困难群众116户。

今年,省民政厅向各地推广武昌区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综合评估机制建设”试点经验。目前,省民政厅已建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并正组织汇编湖北省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工具书”,为各地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监测、快速预警、救助帮扶提供支撑。